由上述可知,《规程》中明确规定了七氟丙烷气瓶检测3年一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用广泛,技术成熟,也备受客户的信赖。但七氟丙烷市场鱼龙混杂,有很多公司以次充好,气瓶内充装的是浓度不足的七氟丙烷药剂或者是1211、1301等含氟药剂,这些浓度不足的七氟丙烷药剂在发生火灾时达不到灭火要求的剂量,导致灭不了火,或者在长期使用中造成七氟丙烷气瓶开裂、腐蚀,有气瓶爆炸的危险。 像这种充装假药剂、气瓶瓶壁不厚、药剂含水量过高、瓶壁锈蚀等问题的存在,如果按照标准每三年进行定期检测,也能够及时发现内部腐蚀、外部锈蚀的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本来是用来防护火灾的,却变成了另一种潜在的危险,使用单位需要高度重视,按照七氟丙烷气瓶检测规定,寻找有资质、有实力、经验丰富的消防气瓶检测单位进行七氟丙烷3年一检测。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 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 B 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 A 和附录 B 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3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 1 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 4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的通道。 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消防控制室的显示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 的有关规定。 消防控制室的信息记录、信息传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 的有关规定。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系统的信息中心、控制中心、日常远行管理中心和各自动消防系统运行状态监视中心,也是建筑发生火灾和日常火灾演练时的应急指挥中心;在有城市远程监控系统的地区,消防控制室也是建筑与监控中心的接口,可见其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每个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各不相同。其包括的消防控制设备也不尽相同。作为消防控制室,应将建筑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和其他联动控制装置的状态信息都能集中控制、显示和管理,并能将状态信息通过网络或电话传输到城市建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中心。附录 A 中规定的内容就是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管理人员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对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信息进行查询和管理的内容。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以便于确认火灾后及时向消防队报警。 消防控制示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资料,以便于在日巡查和管理过程中或在火灾条件下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相应的参考资料。 本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应有的资料,是消防管理人员对自动报警系统日常管理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特别是应急处理的重要恢据,所以将本条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为了保证消防控制室的安全,控制室的通风管道上设置防火阀是十分必要的。在火灾发生后,烟、火通过空调系统的送、排风管扩大蔓延的实例很多。为了确保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时免受火灾影响,在通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阀门。
报警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 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 50000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列车的报警区域应按车厢划分,每节车厢应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 500 ;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 1000 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 100; 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建筑物闷顶、夹层。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本条主要给出报警区域的划分依据。报警区域的划分主要是为了迅速确定报警及火灾发生部位,并解决消防系统的联动设计问题。发生火灾时,涉及发生火灾的防火分区及相邻防火分区的消防设备的联动启动,这些设备需要协调工作,因此需要划分报警区域。 本条第2~4 款,主要规定了隧道、储罐区及列车等特殊场所报警区域的划分依据。 本条给出了探测区域的划分依据。为了迅速而准确地探测出被保护区内发生火灾的部位,需将被保护区按顺序划分成若干探测区域。 本条对原规范条文中的管道井细化为电气管道井和通信管道井,以便于条文的执行和理解。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等部位与疏散直接相关;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建筑物闷顶、夹层均属隐蔽部位,因此将这些部位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七氟丙烷遇热时比卤代烷1301的分解产物要多出很多,其中主要成分是HF,它对人体是有伤害的;与空气中的水蒸气结合形成氢氟酸,还会造成对精密设备的浸蚀损害。根据美国的试验报告,缩短卤代烷在火场的喷放时间,从缩短为分解产物减少将近一半。 为有效防止灭火时HF对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的损害,宜将七氟丙烷的喷放时间从一般的缩短一些,故本条中规定为这样的喷放时间经试验论证,一般是可以做到的,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里也是被提倡的。当然,这会增加系统设计和产品设计上的难度,尤其是对于那些离储瓶间远的防护区和组合分配系统中的个别防护区,它们的难度会大一些。故本规范采用了增压(等级)条件供选用。 3.3.8 本条是对七氟丙烷灭火时在防护区的浸渍时间所做的规定,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提出不同要求。 对扑救木材、纸张、织物类固体表面火灾,规定灭火浸渍时间宜采用。这是借鉴以往卤代烷灭火试验的数据。例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以小木楞垛,5排×7层)动态灭火试验,求测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数据(美国也曾做过这类试验)。他们的灭火数据中,以卤代烷1211为工质,达到3.5%的浓度,灭明火;欲继续将木楞垛中的阴燃火完全灭掉,需要提高到6~8%的浓度,并保持此浓度;若以3.5%~4%的浓度完全灭掉阴燃火,保持时间要增至 在第3.3.3条中规定本类火灾的灭火设计浓度为10%,安全系数取1.72,按惯例该安全系数取的偏低点。鉴于七氟丙烷市场价较高,不宜将设计浓度取高,而是可以考虑将浸渍时间稍加长些,这样仍然达到安全应用的目的。故本条规定了扑救木材、纸张、织物类灭火的浸渍时间为这样做符合本规范总则中“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在国外标准中,也有卤代烷灭火浸渍时间采用的规定。 至于其它类固体火灾,灭火一般要比木材、纸张类容易些(热固性塑料等除外),故灭火浸渍时间规定为宜采用 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的灭火浸渍时间,在本规范里不像其他类固体火灾规定的那么长,是出于以下两方面的考虑: